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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7-07-21 02:16 浏览次数:2264
新版“SC”证实施后,原来已发出的“QS”证在有效期内的仍继续有效,但新申请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和原许可证变更或到期延续换证的,一律发放SC版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。新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,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,不再标注“QS”标志,但食品生产者存有的带有“QS”标志的包装和标签,可以继续使用完。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上明确了日常监督管理机构、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和投诉举报电话,取消向监管部门进行委托加工备案的规定、取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、取消许可检验机构指定、取消企业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。旧版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不再发放,旧版有效期未满的,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,生产者也可以申请提前换发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。 在这里北京惠蜂集团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,新版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发放以后,市场上带有“QS”标志及编号的老包装食品和标有“SC”编号的食品将同时存在,在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“QS”标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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